據(jù)江蘇廣電總臺3月5日報道,近日,江蘇南京市場監(jiān)管執(zhí)法人員檢查發(fā)現(xiàn),在當?shù)匾患揖频昱e行的一場會議結束后,留下48瓶飲用水,其中有43瓶開封后未飲用完,被保潔員直接丟棄。酒店大堂、用餐區(qū)未按規(guī)定張貼反食品浪費標識,酒店也未主動對消費者進行防止食品浪費的提示提醒。執(zhí)法人員責令立即改正,并下達了行政處罰決定書給予警告。5日,執(zhí)法人員回訪,酒店已做出整改。
“半瓶水”浪費問題可謂不少會議場所的頑疾,據(jù)此前媒體的報道,中國生物多樣性保護與綠色發(fā)展基金會曾以10%的浪費率估算,每年全國瓶裝水浪費量在千萬瓶以上。每1噸瓶裝水一般需耗費1.3噸原水,千萬瓶瓶裝水浪費的背后是更加驚人的水資源浪費。
正因此,諸多網友對上述處罰決定表示支持,但也有一些人認為浪費“半瓶水”情有可原,畢竟水是別人喝剩下的,存在不衛(wèi)生等問題。
作為資源大國和消費大國,厲行節(jié)約、反對浪費一直是國家有關方面一再強調的事情,反食品浪費不僅僅是個人的事,也不能只停留在道德層面,而要有法治的保障和護航。
在各界努力下,2021年4月,我國反食品浪費法正式實施,其中明確,食品浪費是指對可安全食用或者飲用的食品未能按照其功能目的合理利用,包括廢棄、因不合理利用導致食品數(shù)量減少或者質量下降等。同時要求餐飲服務經營者應當主動對消費者進行防止食品浪費提示提醒,在醒目位置張貼或者擺放反食品浪費標識,或者由服務人員提示說明,引導消費者按需適量點餐,違反者將視情節(jié)給予責令改正、警告、罰款等處罰。這也是上述報道中涉事酒店因“半瓶水”問題被處罰的依據(jù)和原因。
近年來,不少地方都努力推動針對瓶裝水浪費問題的“清瓶行動”,比如鼓勵會議主辦方自備瓶裝水,倒逼其從經濟成本的角度考慮減少浪費;借鑒“光盤行動”,讓公眾養(yǎng)成帶走喝不完的水的習慣。也有專家認為,有關部門、行業(yè)協(xié)會可以通過強制和鼓勵性措施,推動瓶裝水生產企業(yè)落實“消費者識別要求”,推廣記號瓶裝水,如此便可一定程度上減少人們拿錯、喝錯的后顧之憂。可見,反食品浪費更需要把節(jié)約意識落實到生活點滴中,細水長流,久久為功。
實際上,反食品浪費法實施后,不少地方都開出過相關罰單,比如,有的面包店因報廢不好看的面包被罰,有的飯店因誘導消費者多點餐而被責令改正,還有餐飲店因未提醒消費者打包被警告……當然,處罰只是手段,目的還是在于督促餐飲經營者不能一味追求金錢和利潤,而要承擔起主體責任和社會義務,筑牢反食品浪費的重要防線。
今年2月,國家市場監(jiān)管總局公布了第二批制止食品浪費行政處罰典型案例,一些誘導、誤導消費者超量點餐,未張貼、擺放反餐飲浪費標識標牌的商家被曝光。對這些案件的依法糾正和及時查處,有利于營造浪費可恥、節(jié)約為榮的社會氛圍,有利于警示、震懾更多的潛在浪費者,遏制更多浪費行為,也彰顯了國家反浪費的態(tài)度和決心——以法律的名義,興節(jié)儉之風,樹立正確的價值觀,為建設節(jié)約型社會加油助力。
一粥一飯,當思來處不易,某種角度上,對食物最大的辜負就是浪費。守護舌尖上美味更要守護好舌尖上的文明,這也是保障糧食安全、端牢中國人自己的飯碗的應有之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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