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深圳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網站公布一則行政處罰決定書。西木餐飲管理(深圳)有限公司因違規使用未加碘的食鹽被市場監管部門查處。
深市監南處罰〔2022〕稽115號顯示,該公司被深圳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南山監管局罰款342元并沒收非法財物。處罰事由為:食品違法行為。
處罰依據為:廣東省鹽業管理條例/第六章法律責任/第四十三條違反本條例第二十七條規定的,沒收鹽產品和違法所得,并可處以違法購進鹽產品價值三倍以下的罰款。
行政處罰信息還顯示,處罰決定日期為2022年8月31日。西木餐飲管理(深圳)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負責人)為蕭家銓。
本文轉載自中國質量新聞網,作者:閆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