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鍋品牌賢合莊近日站在了風口浪尖,“賢合莊加盟商維權”的相關內容被網友廣泛關注及討論。
近年來涉足餐飲品牌的明星不少。人氣明星的加入為門店直接帶來了人氣,品牌往往也因明星效應可以迅速成為“網紅”店,這為經營者減少了營銷成本,客流量的增加也達到品牌和加盟商的“雙贏”。
賢合莊鹵味火鍋官網截圖
然而看待此類“明星+餐飲”的加盟店模式,不能只看明星熱度和流量,需要更多基于商業本質的理性考量。在期待成為“網紅”店之前,首先要認清加盟的法律性質。加盟有別于普通的經營模式,是一種商業特許經營的行為。依據《商業特許經營管理條例》規定,特許經營以合同形式將其擁有的經營資源許可其他經營者使用。如果選擇投資“明星+餐飲”模式的加盟店,并非常看重明星的營銷助力,就要在合同中設置相關條款,明確明星的責任,為自身經營利益提前上好“保護鎖”,以合法合規的方式降低投資風險。
此外,如果明星投資品牌之外,還有代言行為的法律關系,則受廣告法約束。廣告代言人在廣告中對商品和服務進行推薦,應當依據事實,符合有關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明星一旦有違法代言情況,不僅要承擔高額罰款,甚至會被限制三年內不得從事廣告代言。
投資?有風險,加盟?需謹慎。希望投資者根據自身收益和風險承擔能力,理性看待投資行為,避免因為品牌帶有明星光環而盲目投資。同時,要提醒品牌方更多關注提高用餐口味與服務,聚焦主責主業,對加盟商所反映的實際經營問題盡快拿出解決方案。打造值得信賴的餐飲品牌不易,更應該“向賢而行”,與加盟商合力提升服務質量和經營效益。